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市文广新局时间:2016年11月01日

  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从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主要问题,2015年工作思路等方面作专题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市文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导方案》、《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深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细化监督考核手段,对文化依法行政等法规性文件进行了及时发布。成立了《酒泉文化信息》编辑部,对《酒泉文化网》进行了全面改版,全面反映全市文化的最新动态,更好更快地展示全市文化建设新成果。2015年,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登载文化信息410条,信息公开23条,新开办2个微信文化平台“酒泉文化”和“文化酒泉”共公开发布文化信息634条。同时,还通过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文化窗口等载体向社会及时公布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领导重视,专人负责。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它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安排布置相关工作的同时,注重信息公开的检查工作,确保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同时,随着市政府电子监察系统的不断深入,局机关抽调两名同志进行专门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时明确了需公开信息的属性,并将其分为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在《酒泉文化网》上进行发布。二是按照规范编制、公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让使用人员及时方便地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三是新制定了市文广新局规范性文件制印和备案制度;修订了市文广新局党务、财务公开制度,补充完善了工作机构、职能职责及信息公开的范围。四是认真落实保密条例,对拟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保密审查机制、程序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对外公开。

  (三)搭建平台,扩大宣传。为使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内容详实、形式丰富的文化相关信息,我局积极主动地采取多种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进行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按照性质、类别、内容和方式对目前掌握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公开工作。二是利用电视台、《酒泉文化网》开辟宣传栏、公告栏等载体,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三是编印《酒泉文化信息》,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总结经验,扩大宣传。

  (四)积极培训,提高业务。自电子监察系统开设以来,政府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高。对此,积极派人参加市政府办召开的多种培训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后,多次组织全体干部传达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掌握了电子监察系统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各科室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形式多样,落实有效。一是结合文化部门的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制定和出台适合本单位、本部门贯彻政府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并认真开展了梳理。各科室认真对照相关要求,对应向社会公众进行听证、公示、通报和公开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政务信息内容、程序、时限、方式等进行认真审核,列出清单计划表。比如在娱乐场所办证及年审、文化艺术奖评选等分级分项报上级实施办公室审核、备案后,以文字形式在本地政府网站、电视台、文化网及报纸上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认真梳理拟公开信息,确定了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2015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文化信息23条,对已公开的信息,及时更新和完善,加强公开信息前的监督和审查,杜绝虚假信息及涉密信息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的出现。依申请公开信息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完成,采取收集申请、交相关科室负责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的程序进行。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坚决不予公开。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信息的公开,按省厅机关制度要求,经报批后向公共公开。

  一是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复印、递送等均免费提供。二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2015年度我局未曾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有关单位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三是咨询受理情况。2015年度共接受基层和群众咨询186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6次,咨询电话接听98次,当面咨询接待41次,网上咨询41次。

  四、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是提高政府透明度、推行服务承诺、建设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法制政府的前提和基础。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精心组织、认真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大量与文化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条令、行业动态、单位基本信息和领导分工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为公众了解我局情况和全市文化行业信息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途径,为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提供了新的方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也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对公开信息的内容、更新速度和便民服务提供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采取的途径和渠道较为单一,栏目建设工作需要加强。

  三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庞大,政策性、时效性和敏感性很强,由于机关人员紧张,本单位没有专门的政务信息公开机构,由办公室和熟悉信息工作的人员兼职进行。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激励机制,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栏目建设。加快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进一步充实便民服务目录,更好的实现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加强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