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文化馆

来源:市文广新局时间:2016年03月15日

  酒泉市文化馆于1975年建馆,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现有馆舍总面积1705平方米,内设三部一室(办公室、业务辅导部、创研部暨非遗中心和免费开放管理部),额定人员编制16名,现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人。现任馆长陈万春。

  市文化馆是我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辅导的权威机构和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阵地。承担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文艺骨干的培训辅导,群众文艺创作的推广扶持等,并负责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研究、保护工作。业务涵盖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戏曲、文学、创作、民间艺术等众多艺术门类,工作覆盖市、县、乡镇等三个层面。

  市文化馆自成立以来,组织承办了许多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如第二届"中国·酒泉·敦煌招商会"开幕式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庆祝建国五十周年大型文艺晚会《祖国颂》;具有历史意义的酒泉“撤地设市”系列庆典活动以及全国乡镇企业工作会议暨经贸洽谈会开幕式大型文艺表演;酒泉市建党九十周年大型文艺演出《为党献礼》;全省残运会开幕式文艺演出,首届“酒泉华夏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文化六进”系列演出等,受到了地方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近年来,市文化馆以良好的团队形象赢得了较大的影响和良好的声誉,在大型活动策划组织、节庆文化活动、少儿艺术,文艺团队等方面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产品。如二年一届的“少儿艺术节”,每年一届的“华夏艺术节”,百姓大舞台等,都成为了全市首屈一指的文化盛事;市文化馆每年举办和承办全市新年文艺晚会,社火调演,以及广场健身舞的编排推广,都是我市有突出社会效益的重点文化品牌。

  市文化馆在艺术创作方面也成果显著,近几年来,创作、辅导、展览、发表的文艺作品约500多件,其中获国家级奖励的有20多件,获省级奖励的有60多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日益重视,市文化馆抢抓机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大力推进免费开放,每年组织开展的大型公益文化活动不少于10次,组织大型展览1-2次,培训业余文艺人员近千人(次),近年来组织大型群众文化活动20余次。现有爱乐室内乐团、飞天老年合唱团、福娃少儿艺术中心、振兴剧社等四个馆办团队,建立基层文化活动辅导点6个。

  较强业务实力加上多年的不懈努力,为市文化馆赢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荣誉。市文化馆先后荣获甘肃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单位;甘肃省基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酒泉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得益于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呵护,市文化馆各项事业稳步向前。在今后的发展中,市文化馆将不断完善公益属性,努力承担起市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职能作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加强群众文化辅导与培训,狠抓艺术创作,为我市文化事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