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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组织专题会议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来源:市文广新局时间:2017年12月04日

  近日,市文广新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律共六章65条,是文化领域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是公共文化领域的“基本法”。

  该法的出台,弥补了我国文化立法的短板,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文化法律体系,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该法进一步规范和界定了各级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权力和责任,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设原则,也为各级政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将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以基层为重点,加强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和资源的供给,提高服务效能。该法的颁布实施是文化系统的一件大喜事。

  市文广新局年初制定《2017年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安排表》时就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新颁布法律重点学习内容并纳入“七五普法”规划之中,要求文广新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该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题责任。同时,文广新局还将把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行政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切实做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